(三)强壮产业大县。综合考虑各县(市、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资源禀赋、规模现状、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完善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科技支撑、企业运作等机制,加大资源优化配置力度,促进土地、资本、装备、人才、技术等合理集聚,推进特色优势农产品向重点产区集中,逐步形成一批主导产品突出、经营规模适度、经济效益显著的产业大县,加速提高产业集中度。
(四)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在优势产业带和产业大县,着力推进动植物良种繁育推广、疫病防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集雨补灌、土壤培肥、农村清洁能源等重大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特色优势产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大力开发应用先进适用的农机具和农机化技术,优化装备结构,提高机械化生产、加工水平。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养殖小区建设,培育一大批名牌农产品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原料供应基地、优势农产品出口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五)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按照“一个产业一套研发推广机构”的要求,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引领特色优势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整合各类农业科研资源,组织力量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科技攻关,重点突破种养业品种引进、选育和改良,动植物疫病防控,旱作节水农业、设施农业等技术“瓶颈”。进一步健全基层科技服务体系,促进一批成熟的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集成组装配套,创建综合性技术示范园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加大“百万农民培训工程”、“阳光工程”等实施力度,提高农民科技素质。
(六)提升产业化水平。立足产业整体开发,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确定发展重点,加大对龙头企业基地建设、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品牌创建、市场开拓等支持力度,扶持壮大一批龙头企业集群,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大力引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加快发展,鼓励农民围绕产业链开展多元化、多形式合作,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鼓励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为农户提供种养技术、市场信息、生产资料、产品销售等全方位服务。推广“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等发展模式,引导企业与农民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七)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按照“一个产业一个物流营销平台”的要求,加快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特别要加强枸杞、瓜菜、马铃薯、淡水鱼等鲜活农产品产地专业批发市场建设,提高农产品集散速度,形成产地市场、批发市场和终端消费市场相衔接,农资供应、产品销售相配套的市场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农产品连锁经营、统一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拓展外销通道。着力扶持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大力培育农产品市场经营主体,鼓励农民创办运销组织,发展民间经纪人队伍,提高农产品贮运能力。支持龙头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和商标战略,鼓励有产地特色的农产品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坚持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通过举办和参加区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等活动,提高宁夏特色优势农产品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
(八)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推行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积极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县建设,组织农户实施标准化生产。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建立宁夏特色优势农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加强农产品质检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突出农产品产地环境、投入品质量、基地生产、市场准入、市场监测等关键环节,强化检验检测手段,加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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