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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重庆市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五年规划的通知


  (九)人口健康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针对我市人口健康领域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体系,以及疾病控制和监测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面向基层,整合多方资源,加快建设一批广义数字化医院、远程诊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疾病预防与控制重点实验室、科技综合示范乡镇卫生院等,为实现“加强城乡卫生基础建设,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增强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到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要覆盖全市所有人口”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物质技术支撑。

  重点推进建设广义数字化医院、乡镇技术集成综合示范医院、以移动监护为代表的远程诊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地方病预防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出生缺陷人群监测与综合干预三级防治体系等重大科技能力建设项目。

  (十)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针对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公共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突出关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带动提升公共服务功能,最大程度地满足创新发展的服务需求。

  加大投入、创新机制,把应用技术研究院、农科院建成全国一流的科研机构。集中打造中国西部科技成果交易平台,畅通科技成果转移机制。加快建设特色高技术产业基地,引导开发区建设若干专业性产业孵化器,增强企业创新及产业化服务能力和产业集群创新能力。积极推进两个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建设若干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建成人才集聚、科技创新和企业孵化的摇篮。推进建设和完善生产力促进中心功能体系,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加快创新及产业化投融资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创业投资业和创业风险担保业,推进建设贷款贴息平台,增强创新投融资能力。完善服务各产业领域技术创新的仪器设备共享信息平台。积极推进科技评估、科技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管理体制,形成总体策划、分层推进、重点突破的建设和管理体制。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教委、市经委等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着力解决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成立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建设重大自主创新基础能力项目提供决策咨询。

  统筹兼顾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的顶层设计,增强系统性和前瞻性,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组织推动实施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强化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投资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的投资项目审理制度,促进能力建设合理布局、高效运行。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全面落实《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加大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税收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实施自主创新研发项目能力项目创新与发展。制定政策实施细则,全面落实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研究开发设施投入税前抵扣、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研发设施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5年内减免房产税等政策措施。

  加大财政对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投入,形成公共财政稳定投入的保障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激励社会资本投入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对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实行优先配置资金、人才、土地、资源的优惠待遇。完善财政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体制,建立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和订购制度,保障自主创新能力稳步提升。

  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新建的国家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软件开发平台,分别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对发展前景好、创新能力强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软件开发平台,择优给予适当持续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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