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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蚌政〔2008〕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皖政〔2008〕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供销合作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供销合作社是服务“三农”的重要力量。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是统筹城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对于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要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核心,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服务方式和组织形式,建立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提出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要求,充分认识供销合作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努力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民经济合作的带动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构建供销合作社发展网络和组织
  (一)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带动、多元发展”的原则,公安、安监、工商、执法、质监、税务、土地、规划、建设、农业、商务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支持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扎实推进以农资供应、日用消费品销售、农副产品收购、再生资源回收、烟花爆竹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新网工程”建设。要把“新网工程” 建设纳入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布局中,合理布局“新网工程”网点。通过新建、改造、重组等形式,整合、优化供销合作社现有经营网络资源,在全市农村逐步建立和完善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发展具有统一采购、跨区域连锁配送功能的大型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形成覆盖全市农村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区域配送中心,培育一批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等新型流通组织。加快农副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发展专业化、规模化、面向国际国内市场的农产品物流企业、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和批发市场。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的优势,整合现有回收网络,建立集回收、加工、综合利用为一体的回收利用服务网络体系,发展区域性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立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处理基地,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整合我市烟花爆竹行业资源,对烟花爆竹行业进一步规范管理,以标准化仓库建设为契机,建立烟花爆竹经营网络,支持烟花爆竹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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