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是各地中央投资项目的工作责任主体,要参照市里做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本地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围绕国家投资政策取向,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和衔接工作
新增中央投资的主要投向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六个领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国家确定的投向,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申请中央投资计划由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商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完备前期工作后上报市发展改革委,抄送市行业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商市行业管理部门,在汇总、审核各地上报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全市中央投资申请计划,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和行业管理部门。市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省对口部门要求编报的中央投资申请计划应与市发展改革委会商。
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有关项目衔接工作:一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部分在建和已具备新开工条件的项目列入今年新增中央投资计划拟于11月22日前下达,并要求各地及时调整和补充上报明年计划,请各地按照要求抓紧开展工作,于11月底前报市发展改革委。二是对符合今年中央投资方向,还需要完善新开工条件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与各地和有关项目单位联系,指导及时完备相关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也要主动与市发展改革委对接,认真做好完善工作。三是对于中央补助地方的点多、面广、资金少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中央投资随建设任务、安排原则、补助标准、工作责任和管理要求等下达到省,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抓紧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的申报要求,完善已上报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争取省下达我市的计划份额。
三、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科学谋划一批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长远影响的项目,按照“项目等机遇”的原则,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一是已列入国家规划未报批的项目,如池州长江公路大桥等项目,必须盯紧盯牢,争取早日批复。二是围绕特钢及原辅料产业链、铅锌产业链、铜加工产业链、钨钼加工产业链、锰加工产业链、非金属新材料产业链、船舶制造及配套产业链、大化工(含基础化工、精细化工、煤化工)产业链等八大产业链,策划、论证和报批一批总投资规模超千亿元的重大项目,力争挤入国债“笼子”和省“861”项目库,确保我市项目在省“861”项目库中的份额达10%左右。三是加快正在谋划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对吉阳核电、池州至九江城际铁路、池州至黄山城际铁路、北京至福州高速铁路池州段、殷汇经石台至祁门高速公路、池州海螺四期等重大项目,要尽快完成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上报国家、省发展改革委早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