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投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池政办〔2008〕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驻池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投资计划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投资计划工作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总体要求,现就我市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投资计划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扩大内需投资工作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是一项十分紧迫的政治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做好谋划编报重大项目和争取国家支持工作,加快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在我市尽快落实、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方西屏市长任第一组长,常务副市长张夏林任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项目联络协调组、项目策划推进组(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工业项目创新组(设在市经委)、项目实施督查组(设在市监察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项目联络协调组和项目策划推进组负责全市项目投资计划编制汇总与上报、计划下达与执行管理、综合平衡和组织协调、检查和调度以及重大项目策划和建设推进工作;工业项目创新组负责重大工业项目技术进步、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策划和建设推进工作;项目实施督查组负责监督各级各有关单位履行职责、项目建设程序执行、项目实施进度和效能建设以及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有关情况。
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统筹配置资源,及时做好计划的编制与上报、计划下达与执行、计划的监督与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策划和建设推进工作;市财政部门要按照投资计划拨付资金,保证项目中央资金及时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市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城建、商务、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本行业的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实施管理等工作;市国土、环保等部门要及时完备项目用地、环评等审核手续,为项目顺利推进做好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保证信贷资金及时到位;市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对各有关单位履行职责,开展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