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煤电运供应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鲁政字〔2008〕27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面对2008年夏季电力供应紧张的严峻形势,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煤电运保障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及时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加强煤电运供需协调,强化管理,大力开展节约用电、有序用电,保证了人民生活和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实现了“保奥运、保民生、保重点、保迎峰度夏”的工作目标,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能源保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做好我省煤电运供应保障工作,省政府决定,对在煤电运供应保障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运行局等61个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省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扎实工作,齐心协力,开拓创新,继续抓好煤电运保障工作,为扩大内需,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省煤电运供应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全省煤电运供应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运行局(省煤电运联合办公室)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交通与物流处
山东省交通厅财务审计处
山东省交通厅港航局
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山东省监狱管理局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市经济委员会总调度室
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淄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枣庄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东营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运行办公室
烟台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运行办公室
潍坊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运行办公室
济宁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泰安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威海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运行办公室
日照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电力科莱芜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运行处
临沂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运行局
德州市经济委员会交通电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