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好货物运输,保证煤炭、油品、粮食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全市经济正常运行和人民生活平稳有序。
油品供应企业要保证客运车辆的用油需求,如出现大量车辆等待加油的情况,应优先保证客运车辆加注燃油。
三、强化春运安全,确保措施到位。
各区政府、公安、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准备工作。各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好预防工作。要在春运之前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春运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运输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设立春运安全服务站,严厉打击超载和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制止疲劳驾驶,切实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春运期间必须加强例行检查和维修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对事故多发路段,要增设警示标志和道路安全保障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各运输生产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对运输设备的检查维修,确保飞机、车、船及其相关服务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继续广泛开展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乘车、船、飞机的宣传和查堵工作。
海事、港口、水路运管、水上公安、航标、航道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实施综合管理,清除航道、港口、码头等各种违章占用,规范航行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水上运输安全。要继续加强乡镇客渡船和个体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对超载运行的客车、客船,要依照有关法规严厉处罚,并对超载旅客坚决实行卸载转运,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严禁对超载车(船)只罚款、不分流。
春运期间客流集中,各运输部门要采取措施,努力做好车站、码头、机场和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工作,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有效预防、控制传染性等各类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突发事件、紧急事项要及时报告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主管部门。
四、强化市场监管,确保春运有序。
要教育广大执法人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安、工商、城管、民政、卫生、环卫等部门应主动配合做好春运工作,重点保证旅客集散通道、场所的市容环境、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市场秩序等。要强化交通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整顿运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