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失效]


  (十一)服务外包企业为承接外包服务项目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免征进口关税。

  (十二)实行灵活务实的劳动保障政策。根据服务外包特点和企业实际,允许企业通过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调整工作时间,达到与全球同步工作,合理支付费用。

  (十三)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于通过软件企业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可按软件企业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十四)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于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培育发展知名品牌,符合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的,可享受有关品牌发展政策支持。

  四、大力引进人才,加大实用性人才培养力度

  (十五)服务外包企业新引进的高级技术人才,符合我市现行引进人才政策规定条件并已将户口迁入厦门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引进人才经济补贴等优惠政策。

  (十六)引导各级各类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设置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服务外包专业教育。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服务外包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训基地,培养适合外包企业发展需要的实用技能型和创业型人才

  五、完善投资环境,开展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进工作

  (十七)进一步加强服务外包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工作,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知识产权的地方性政策。进行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立法研究,制定行业规范,实施《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客户信息保护办法》,保护服务外包企业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保护客户商业秘密。

  (十八)加强我市服务外包统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分析工作,定期分析服务外包发展趋势,为政府决策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公共统计信息服务。

  (十九)充分发挥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峡两岸机械电子商品交易会等平台作用,加强对我市服务外包企业的宣传和推介,帮助发包商与接包商建立对接平台,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二十)将服务外包作为推进两岸经贸交流合作的重点之一,突出对台特色,利用厦台"五缘"优势,把厦门打造成海峡西岸服务外包龙头基地。积极吸引台湾资本、技术来厦设立服务外包企业,鼓励我市服务外包企业承接台湾发包业务,支持我市服务外包企业与台湾同业合作,形成“台湾接单、厦门服务”的独特方式,共同开拓国际服务外包市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