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与重点,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园区
(三)制定《厦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确定产业发展重点,规划重点发展区域,优化服务外包产业的空间布局。
(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目标是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优势,“十一五”期间,力争以对台为切入点,主动承接跨国公司服务外包转移,拓展服务外包空间,提升服务外包能级,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服务外包企业,聚集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拓展国际市场能力的服务外包高端人才,以占领高端服务外包市场为方向,以提升服务外包规模、层次、能级和竞争力为目标,把厦门打造为海峡西岸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
(五)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重点是,根据国家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产业政策及国际服务外包转移趋势,围绕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两种形式,重点发展软件开发、国际金融、财务结算、航运物流、网络与数字增值、数据处理、呼叫中心、人才培训、电子商务、电信增值与运营、福利等服务外包。
(六)在厦门市软件园规划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区,对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政策、资金上的支持。
(七)优化布局,形成多层次的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区。鼓励各行政区、开发区结合各自特点吸引跨国公司、境内外机构和个人设立服务外包企业,差异化开展服务外包业务,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三、出台政策,扶持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
(八)享受本意见扶持政策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厦门市注册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依法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2、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3、已与一家或多家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提供服务外包业务合同,企业每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5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70%以上;
4、具有服务外包承接能力及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和项目管理人员,大学(含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公司员工总数50%以上。
(九)对于符合条件的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在以下方面给予财政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