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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失效]


  二、制定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与重点,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园区

  (三)制定《厦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确定产业发展重点,规划重点发展区域,优化服务外包产业的空间布局。

  (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目标是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优势,“十一五”期间,力争以对台为切入点,主动承接跨国公司服务外包转移,拓展服务外包空间,提升服务外包能级,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服务外包企业,聚集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拓展国际市场能力的服务外包高端人才,以占领高端服务外包市场为方向,以提升服务外包规模、层次、能级和竞争力为目标,把厦门打造为海峡西岸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

  (五)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重点是,根据国家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产业政策及国际服务外包转移趋势,围绕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两种形式,重点发展软件开发、国际金融、财务结算、航运物流、网络与数字增值、数据处理、呼叫中心、人才培训、电子商务、电信增值与运营、福利等服务外包。

  (六)在厦门市软件园规划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区,对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政策、资金上的支持。

  (七)优化布局,形成多层次的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区。鼓励各行政区、开发区结合各自特点吸引跨国公司、境内外机构和个人设立服务外包企业,差异化开展服务外包业务,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三、出台政策,扶持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

  (八)享受本意见扶持政策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厦门市注册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依法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2、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3、已与一家或多家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提供服务外包业务合同,企业每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5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70%以上;

  4、具有服务外包承接能力及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和项目管理人员,大学(含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公司员工总数50%以上。

  (九)对于符合条件的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在以下方面给予财政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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