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依法与企业开展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
五、认真组织“双爱”活动
(一)举办“双爱”活动大讲坛。
邀请企业高管、企业工会干部、劳动关系问题专家、社会学家等,围绕“双爱”主题,在电视台定期举办“劳动关系大讲坛”,大力宣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资双赢”的理念。
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市总商会、深圳广电集团牵头,深圳报业集团、市民营工委、市劳动保障局、市贸工局配合。
(二)设立“双爱”活动交流论坛。
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上开设专栏、专版,宣传关爱员工优秀企业、热爱企业优秀员工的典型事迹,交流企业开展“双爱”活动的经验。
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市总商会、深圳广电集团、深圳报业集团牵头,市委驻深工委、市民营工委、市劳动保障局配合。
(三)开展“双爱”宣传月活动。
在相关工业园、区的企业厂门、员工生活区、公共场所等地,进行“双爱”宣传咨询活动。各工业园区、各企业应在园区入口、厂门、员工生活区等重要显眼位置悬挂“企业爱员工、员工爱企业”的宣传标语。各成员单位应充分利用网络、刊物、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双爱”内容,唱响“双爱”主题,在全社会营造“双爱”的良好氛围,使“双爱”理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市总商会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活动。
以提升员工职业素质为着眼点,在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举办职工技术运动会,发动百万职工参与岗位练兵、岗位比武,推动经济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生产工作热情,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市总商会牵头,市劳动保障局、市贸工局、市台办配合。
(五)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
深入开展困难员工帮扶工作,定期举行“金秋助学”和特困职工救助活动;大力支持来深建设者的教育工作;加大对来自地震灾区员工的关爱力度。
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市总商会牵头,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配合。
(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
劳动法》、《
工会法》、《
劳动合同法》及《
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定期组织企业现场法律咨询。建立社会化维权平台,加大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在深企业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