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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爱员工、员工爱企业”活动方案》的通知


  7.依法与企业开展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

  五、认真组织“双爱”活动

  (一)举办“双爱”活动大讲坛。

  邀请企业高管、企业工会干部、劳动关系问题专家、社会学家等,围绕“双爱”主题,在电视台定期举办“劳动关系大讲坛”,大力宣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资双赢”的理念。

  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市总商会、深圳广电集团牵头,深圳报业集团、市民营工委、市劳动保障局、市贸工局配合。

  (二)设立“双爱”活动交流论坛。

  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上开设专栏、专版,宣传关爱员工优秀企业、热爱企业优秀员工的典型事迹,交流企业开展“双爱”活动的经验。

  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市总商会、深圳广电集团、深圳报业集团牵头,市委驻深工委、市民营工委、市劳动保障局配合。

  (三)开展“双爱”宣传月活动。

  在相关工业园、区的企业厂门、员工生活区、公共场所等地,进行“双爱”宣传咨询活动。各工业园区、各企业应在园区入口、厂门、员工生活区等重要显眼位置悬挂“企业爱员工、员工爱企业”的宣传标语。各成员单位应充分利用网络、刊物、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双爱”内容,唱响“双爱”主题,在全社会营造“双爱”的良好氛围,使“双爱”理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市总商会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活动。

  以提升员工职业素质为着眼点,在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举办职工技术运动会,发动百万职工参与岗位练兵、岗位比武,推动经济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生产工作热情,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市总商会牵头,市劳动保障局、市贸工局、市台办配合。

  (五)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

  深入开展困难员工帮扶工作,定期举行“金秋助学”和特困职工救助活动;大力支持来深建设者的教育工作;加大对来自地震灾区员工的关爱力度。

  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市总商会牵头,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配合。

  (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及《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定期组织企业现场法律咨询。建立社会化维权平台,加大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在深企业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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