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发展边境贸易,扩大区域经济技术合作。
1发展边民互市贸易。扩大边民与相邻国家边民的贸易往来,鼓励支持边民互市贸易,在区位重要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地方,重点建设好边民互市贸易市场,促进双方生活日用品、手工艺品和旅游商品的互市贸易,带动边民致富和地方增收。
2扩大区域经济技术合作。积极探索对外开放的新模式,实施 “投资带动贸易”战略,不断扩大与俄、朝等周边国家和内陆省份的区域经济技术合作。重点加强具有物流贸易集散、进出口加工和商贸旅游功能边境城镇建设。加强对外交流,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带动商品出口、技术和劳务输出。
(四)加快发展各项事业,推动边境地区社会进步。
1加强科技兴边工作。加大对边境县 (市、区)的科技投入,鼓励边境县 (市、区)开展与境内外的科技合作。加强边境地区的科学技术普及,全面开展农民科技培训,继续选派科技特派员进驻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县 (市),做好科技服务工作。大力发展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应用信息技术能力和水平。
2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做好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加强对边境乡 (镇)民族中小学校的建设,继续保持少数民族教育优势。
3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推进边境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加强边境地区乡 (镇)卫生院建设,实现房屋、设备、人员、技术、管理五配套目标。切实做好地方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重点加大对人畜共患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的防治力度,降低发病率。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依法引导和鼓励边民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
4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 (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的目标。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民族优秀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五)加强民族团结,维护边境安全稳定。
1深入开展以 “比团结、比发展、创和谐”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重点抓好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坚持进行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爱民固边战略活动。防范打击跨国跨境违法犯罪,逐步构建边境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为边境地区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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