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司发[2008]255号)
各相关司法鉴定机构:
根据司法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部署,为做好我市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工作,现将《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推动我市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试点工作方案
为了推进《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的贯彻落实,促进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组织好本市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工作,现根据司法部、国家认监委的部署,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决定》和《司法部 中国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08]116号)》(以下简称116号通知)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管理手段,加强质量管理,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为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技术保障和专业化服务。
二、工作目标:
规范鉴定活动,完善鉴定制度,保障鉴定质量。用两年时间完成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认定,做到规范一批,做强一批,淘汰一批,有力推进司法鉴定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建设,促进司法鉴定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职责分工:
(一)市司法局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牵头,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各阶段的具体活动,督促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开展认证认可试点;撰写报送相关简报信息,负责与司法部及有关单位的协调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