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建设的意见
(淮政发〔2008〕1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建设,加快担保业的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矛盾,促进我市新型工业化的进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和扩大担保贷款规模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原则,通过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规范担保行为、创新担保方式、加强银保合作、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完善全市“一体、两翼”担保体系,即以政府投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为主体,民营投资和互助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两翼,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注册资金:
1.国有担保公司:市直和各县(区)必须建立一个由政府全资或控股的国有担保公司。
(1)市直:淮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至年底注册资金增至1亿元,2009年注册资金增至1.5亿元,力争“十二五”末达5亿元;淮安市银信投资担保公司至年底注册资金增至3亿元,2009年注册资金增至6亿元,力争“十二五”末达10亿元;
(2)各县(区)要设立一家国有或国有控股的担保公司,国有担保公司今年底注册资金增至3000万元,2009年注册资金增至5000万元,力争“十二五”末超亿元。担保公司80%以上担保贷款业务要面向中小企业。
2.民营担保公司:积极引导民营担保公司做大做强,今年底发展培育注册资金4000万元以上民营担保公司6户,2009年发展培育注册资金6000万元以上民营担保公司10户,“十二五”末注册资金超亿元民营担保公司达15户。全市备案管理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总额2008年达8.8亿元,2009年达17.5亿元,“十二五”末力争达38亿元。
(二)担保规模:
各担保公司当年新增担保贷款规模力争达到本公司注册资金的5倍以上,年新增担保贷款总额随注册资金同步递增,力争“十二五”末新增担保贷款2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