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全省物价系统2008年度规范化办公室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价办[2008]238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
现将《全省物价系统2008年度规范化办公室考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全省物价系统2008年度规范化办公室考评工作方案》
二○○八年十月六日
附件:
全省物价系统2008年度规范化办公室考评工作方案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创建规范化办公室活动的通知》(鄂价办[2007]230号)规定,从2008年开始,省局将每年组织一次创建规范化办公室的考评、推荐工作。经调查研究,并经局长办公会决定,现制定全省物价系统2008年度规范化办公室考评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评的目的。开展创建规范化办公室活动,是切实加强和改进局办公室工作,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树立物价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开展规范化办公室考核评比工作,旨在检验一年来开展创建活动的效果,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促使全省物价系统大多数办公室达到规范化的要求。
二、考评的标准。考评工作始终依据《全省物价系统规范化办公室标准》和《全省物价系统规范化办公室考核验收评分表》(附件一)进行。各考评小组要密切结合被考核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基准分提出考核意见并相应加减分。
三、考评的实施。此次考评工作按照分组考评、综合评审、领导决定的方式组织实施。省局统一抽调部分市、州物价局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五个小组(见附件二),分别对市、州级物价局办公室进行考核;各市、州物价局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县(市、区)物价局办公室考核并做好推荐呈报工作。各考评小组的考核材料及县(市、区)物价局规范化办公室的推荐材料全部汇总到省局办公室后,由省局组成的规范化办公室考评工作专班,根据考评、推荐材料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形成初步意见后,报省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四、考评的比例。按照“优中选优确立示范,增进活力不走过场”的原则,2008年,市、州物价局规范化办公室按考评得分取前5名;县(市、区)物价局规范化办公室由所在市、州物价局推荐1个列入省局综合评审。
五、考评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规范化办公室考评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市、州物价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局领导负责,认真组织实施。推荐上报的单位须经局办公室会同人事、监察等机构提出意见,报局领导研究后确定。省局成立由张建民副局长负责,局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专班开展工作。
(二)坚持标准条件。考核评比工作要坚持“严格标准、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防止弄虚作假、迁就照顾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考评工作的质量。
(三)按时完成任务。规范化办公室考评工作从10月下旬开始,11月下旬结束。各考评小组成员于10月27日到省局集中培训(各考评小组组长负责考评用车),10月28日按照分工赴各地考评,考评工作原则上要求一周内完成。考评工作结束后,要对考评单位形成文字材料,并于11月10日前报省局办公室。各市、州物价局自行组织对所辖县(市、区)物价局办公室的考评,并于11月15日前将推荐报告(附考评资料)、呈报审批表(附件三)统一报省局办公室;11月中下旬省局组织对各地推荐的县(市、区)物价局办公室进行抽查,同时,省局工作专班对考评情况进行研究,并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列入2009年全省物价工作会议进行表彰、授牌。
附件一:《考评小组分组名单》
附件二:《全省物价系统规范化办公室考核验收评分表》
附件三:《湖北省物价系统规范化办公室呈报审批表》
附件一:
考评小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组长:汪尧平 十堰市物价局副局长
成员:陈为民 宜昌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
尹志宏 咸宁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
考核单位:黄石、黄冈、鄂州
第二组:组长:王 敏 襄樊市物价局副局长
成员:童 彦(女) 黄石市物价局副调研员
代 丽(女) 荆州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
考核单位:武汉、咸宁、孝感
第三组:组长:蒋厚华 荆门市物价局副局长
成员:董昌芹(女) 十堰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
王韶华(女) 襄樊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
考核单位:荆州、仙桃、潜江、天门
第四组:组长:邓德智 仙桃市物价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