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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核定嘉鱼县城区规模的批复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核定嘉鱼县城区规模的批复
(鄂建文[2008]219号)


咸宁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嘉鱼县城市规模的请示”收悉。根据鄂建文[1997]124号文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嘉鱼县域以实际居住人口计算的城镇化水平近期(2010年)为48%;远期(2020年)为60%左右。
  二、综合考虑城市建设条件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嘉鱼县中心城区人口以实际居住人口计算核定为:近期12万人,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远期l8万人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04平方米以内。
  三、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做好用地分析和评价,重视城市防洪安全,认真研究城市空间发展形态,合理安排用地布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划定城市规划“四线”,保护好脆弱资源,做好近期建设规划。
  请你局认真做好嘉鱼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审查报批的相关组织工作,审批后的规划成果报我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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