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的通知
(鄂建文[2008]246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为确保全省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根据《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鄂建[2008]68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安排,现就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省政府纠风工作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纠风办等部办《关于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保[2008]93号)和省建设厅、省纠风办等厅办《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前期部署发动、自查自纠和检查整改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缴存使用政策,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等方面的内容,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完善制度措施,力争通过这次专项治理把影响和制约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各项问题解决好,为实现我省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总结的内容
(一)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情况。主要是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在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中的组织部署、宣传动员、责任落实、措施配套、自查自纠、联合督查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主要是针对2006年和2007年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和审计决定执行落实情况;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组织自查自纠,并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工作作风改进情况。主要是在促进缴存人数增长,执行“控高保低”政策,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解决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难、贷款难,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及社会满意度,以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四)资金风险处置与违法违纪问题查处情况。主要是项目贷款、挤占挪用资金及证券市场购买国债的资金回收及风险处置情况;2006年以来对造成资金严重损失的违法违纪行为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处理的有关案件情况。年初以来,各类形式的投诉、举报数量及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