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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化办关于推进我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建设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发展方式,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重点,坚持示范试点工程与深化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相结合,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资源优势,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三)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发展目标:到2010年末,全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小企业利用互联网发布和获取信息的比例超过90%,二维计算机辅助设计出图率超过90%,三维计算机辅助设计基础应用面超过40%,企业生产装备的数字化与生产过程的自动化超过70%,企业管理的信息化超过50%,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采购、销售等业务的比例超过40%。

  主要任务: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节能降耗减排增效为重点,推广应用计算机集散控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工艺优化等信息技术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实现生产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和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围绕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率,以企业管理创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大力推广应用工业工程、企业资源计划等先进的管理系统,实现企业管理精细化和实时化;围绕提升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积极推进物流信息化,大力推动第三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围绕产业链开展电子商务,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

  二、加强政府面向中小企业信息化的公共服务

  (四)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成立天津市推动企业信息化协调领导小组,由市信息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建委、市交委、市农委、市统计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等部门组成,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信息化办。主要负责审定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推动企业信息化工程建设、协调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各有关委办局、各区县和企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将企业信息化推动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

  (五)统筹规划,科学发展。根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天津市信息化发展及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十一五"规划》,市信息化办负责编制"十二五"期间全市信息化总体规划,同时由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牵头,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科委等有关部门共同编制我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加强对中小企业信息化的引导和推动。市各有关委办局、各区县负责制定本行业、本地区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落实重点工作,切实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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