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力发展农村公共服务
(二十二)高度重视并切实办好农村教育。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水平。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特别是女童平等就学、完成学业。充分考虑山区学生分布广、路途远等情况,逐步推行寄宿制教育,适当提高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农村中小学校舍,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现有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攻坚战,重点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每个地级市要结合优势产业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扶贫开发,建设一所上规模有特色、专业设置科学合理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并扩大面向农村特别是贫困山区的招生规模。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强县职教中心建设,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增强高校为农输送人才和服务能力,办好涉农学科专业,鼓励人才到农村第一线工作,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对到农村履行服务期的毕业生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继续组织城市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实施农村校长、教师暑期培训、远程培训工程,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改善教师生活待遇和工作环境,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发展远程教育,为农村中小学提供更多优质的教学资源。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
(二十三)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服务优质、惠及全民”的原则,加快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农村党员、教育农民群众。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打造农村特色文化品牌。继续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引导和扶持城市文化机构到农村拓展服务。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鼓励支持农民自办文化,组建各类文化表演团体,使农民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立足于繁荣民间艺术,发展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培养农村乡土文化人才。加强农村题材文化产品生产,推出一批反映当代农村生活、农民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出版一批适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三农”读物和农业科普读物。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户和志愿服务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破除落后的村规民俗,使广大农民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保护农村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建设农村体育设施,开展农民健身活动,发展农村体育事业。
(二十四)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城乡卫生资源,加快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扶持村卫生所建设,按照国家标准,逐年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卫生人员业务素质,向农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建立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推进以资助农村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为主,以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援助为补充的“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体系。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农村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积极防治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病,加强农民工职业病防治。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实施千名基层中医骨干培养工程。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和药品监管,保障农民医疗和用药安全。搞好农村妇幼保健,逐步推行住院分娩补助和婴幼儿免费免疫政策。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加强服务网络建设,推进优生优育,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和“少生快富”工程,落实奖励扶助政策,帮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