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推进县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加快县域承接产业转移步伐,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培育特色产业,壮大支柱产业,努力打造一批工业强县,增强县域经济实力,为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奠定雄厚的经济基础。加快县城和自治区重点镇建设,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提高城镇带动农村的能力。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逐步实行自治区直管县(市)的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探索自治区直接管理县(市)的管理体制,逐步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自治区、市行使的管理权限外,一律下放到县(市)管理,增强县域发展活力。进一步健全鼓励县域发展的财税制度,增加对县(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除国家要求的配套比例外,降低专项转移支付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公益性项目要逐步取消资金配套。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县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行扶持县域经济发展挂钩联系制度,完善科学发展十佳县(市、区)考核评比办法,形成有利于县域科学发展的激励机制。
(八)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内在要求。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壮大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特色农业、庭院农业,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通过结构优化增加收入。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促进甘蔗、玉米、桑枝等秸秆副产品和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通过降低成本增加收入。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重点发展乡镇企业、家庭手工业和以观光农业为主的农村特色旅游业,通过非农产业增加收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提升劳务输出层次,培育劳务品牌,加大与发达省市和东南亚国家的劳务合作,扩大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规模,鼓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用当地农民工,通过劳务输出增加收入。加大惠农力度,积极化解乡村债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合理调控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加大农业补贴力度,通过优惠政策增加收入。切实保障农民对集体财产的受益权,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
(九)积极推进扶贫开发。我区农村贫困面较大,统筹城乡发展,必须持之以恒地推进农村扶贫开发,把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继续采取大会战的形式,加大边境地区、大石山区、水库移民安置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抓紧推进农村危房、茅草房、木板房改造以及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工程等重大扶贫项目。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继续做好整村推进扶贫,逐村逐户制定针对性措施,提高扶贫开发成效。加大产业化扶贫工作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开发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加强培训转移扶贫,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安排专门经费重点扶持大石山区特困区域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高度重视水库移民扶贫,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并做好异地安置后续开发扶贫,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推广社区主导参与式扶贫,充分发挥贫困农户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继续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不断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制度。各级政府要加大扶贫开发的资金投入。
四、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全面实施粮食增产计划,抓紧制定和实施增产5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力争到2011年全区粮食生产能力达到300亿斤,2020年达到330亿斤。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处理好粮食与经济作物生产的关系,改革耕作制度,提高复种指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每年保持在4600万亩以上。深入实施“沃土工程”,加快改造中低产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耕地质量。实施旱片治理工程,加强水利建设,2020年前全区新增及恢复灌溉面积350万亩左右,改善灌溉面积50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600万亩,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建设一批渠相通、路成网、旱能灌、涝能排的高产稳产标准粮田。实施种子工程,大力推广超级稻和超级玉米等新品种,2015年超级稻播种面积达到1500万亩。实施粮源基地建设工程,尽快建成一批粮食核心产区,着手开发一批增产潜力大的粮食后备产区,重点抓好我区列入国家粮食核心产区的15个县(区)的粮源基地建设,同时将农业资源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35个县(市、区)规划建设成为我区的粮源基地。实施粮食高产创建工程,今后5年每年增加20个万亩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实施冬季增粮和间套种增粮工程,发展冬玉米、冬小麦、冬马铃薯等,利用甘蔗地、玉米地等间套种豆类、薯类作物。完善鼓励种粮政策,实施粮食产业项目建设扶持政策,水利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和粮食加工转化等资金和项目安排,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完善粮食储备安全保障体系,合理调整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建立粮食生产风险规避和损失补偿机制,加快大宗粮食作物的政策性保险试点,增强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