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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
(2008年12月22日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了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分析了我区农村改革发展的形势和任务,研究了新形势下推进我区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我区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一)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率先在农村发起改革,并以磅礴之势推向全国。30年来,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极大调动了亿万农民积极性,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极大改善了广大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为实现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作出了巨大贡献。农村改革发展在我区的实践,有力推动了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业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农村正在发生新的变革,我区农业农村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城乡发展差距大,城乡分割的体制性障碍仍然明显;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低,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能力不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产业化程度低,基础设施薄弱,科技水平和技术装备落后,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部分农村贫困人口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低;一些地方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不完善。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战场,是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我区是一个农业人口比重较高的省区,5000多万人口,3000多万在农村,农村改革发展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全局。没有农村的发展,就没有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没有农民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区人民的全面小康;没有农村的和谐,就没有全社会的和谐。抓住了农村改革发展这个重点,就能掌握改革开放的主动权。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抓住机遇,开拓奋进,努力开创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基本方向,按照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以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中心,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为关键,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实现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和谐。

  (三)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我区农村改革有新突破,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经济有新发展,现代农业和特色效益农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保持在西部前列;农民生活水平有新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以上,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有新增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新加强,农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得到保证,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健全,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农村和谐社会建设有新成效,各民族团结和睦,社会治安良好,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完善,社会管理切实增强;农村生态环境有新改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生活环境良好,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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