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完善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阶段网上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8〕4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完善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阶段网上并联审批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关于完善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阶段
网上并联审批的实施方案(试行)
(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品质,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7〕130号)、《转发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杭州市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302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阶段网上并联审批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我市网上审批平台网上联审功能,特别是网上阅图、审图功能的开发应用,进一步完善“同时收件、牵头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并联运作机制,扩大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阶段网上联审、网上审批的比例,推进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阶段并联审批工作。
二、参与部门
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审批阶段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审批。根据不同性质,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审批阶段并联审批分别由市建委、规划局、发改委、交通局、林水局牵头,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园文局、气象局、城管办、人防办、消防局、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予以配合。参与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阶段联审但尚未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未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对接的市教育局、电力局、林水局、旅委、交通局等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参与工程设计阶段的网上并联审批。
三、操作流程
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审批牵头责任部门可选择会议会审、网上联审等形式进行并联审批。除较复杂的重大建设项目外,鼓励各牵头责任部门积极采用网上联审形式进行并联审批。基本操作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