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规则的通知


  市政府纠风办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就某一主题组织管理和服务职能相关联的单位联合上线。

  13.相关活动。

  在线交流:网上集中在线交流的上线单位要提前做好预案,并按照要求,组织好上线人员培训。在线交流时,上线单位应当配备打字熟练人员在现场配合工作。

  其他活动: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其他与群众交流互动的活动,指定参加的单位要积极支持,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热线办理

  14.首问负责。上线单位对于群众提出的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认真受理。属于本系统、本行业相关单位或县区对口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要积极办理,协调督促解决。

  上线单位对于群众提出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解决的问题,应当先行受理,下线后再转有关部门办理,并告知当事人。

  15.指定办理。群众向市政府纠风办、市广电局以及栏目组反映的与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相关的问题,受理单位可以直接指定有关单位办理。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的要求,及时办理。

  16.接待来访。在市电台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直播的单位,上线的当日下午为单位负责同志信访接待日,单位至少要确定一名班子成员专门接待来电来访。

  17.办理时限。各单位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解决;需要一定时间办理的,应当承诺解决的时限;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解决的,应当作出合法合理的解释,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简单事项2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事项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规定时间或承诺时限没有办结的,应当书面向市政府纠风办和热线栏目组说明理由,同时向当事人解释清楚。

  对于群众投诉,相关单位要立即调查核实,问题查清、处理到位方可报结。

  18.联合办理。建立牵头办理责任制。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共同解决的问题,依据工作职责确定或指定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办理。

  市政府领导上线受理的问题,如需要指定牵头单位的,由上线的市政府领导或市政府办公室指定,其它问题由市政府纠风办指定。

  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组织、协调、督促的责任,相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服从牵头单位的协调、安排。

  19.情况反馈。上周四至本周三上线的单位,在本周五上午11:00前向栏目组和市政府纠风办反馈办理情况。反馈内容包括热线电话、电子短信以及下午接待来访受理问题的办理情况,办结的报结果,没有办结的报在办情况、办理计划以及承诺解决的时限,承诺时限期满应当办结并再报结果。书面反馈单应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反馈表附上线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所在部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