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栏目),宣传报道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市广电局:负责对市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市电台、市电视台、马鞍山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对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市政府领导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活动方案,包括安排上线计划、确定交流主题、制定上线预案、反馈办理情况和结果。
市监察局:协同市政府纠风办共同做好政风行风热线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对违反本规则规定,在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政风行风热线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对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追踪、宣传、报道。
市政务督查和目标办:负责对相关单位办理市领导上线受理问题的情况进行督查。
市电台:负责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的组织实施,保障节目按时、安全播出。做好与上线单位的衔接,在马鞍山广播电视报预告上线信息、反馈办理结果,做好马鞍山广播网政风行风热线语音回放工作。协助市政府纠风办确定上线单位及交流主题,制定并落实对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的宣传报道计划,对上线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对反馈结果进行督查。
市电视台:负责做好上线信息的电视预告。配合做好政风行风热线的宣传报道工作。具体承办政风行风热线视频栏目。
马鞍山日报社:负责做好上线信息的预告。配合做好政风行风热线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信息产业办:负责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与马鞍山党风廉政网、政风行风热线、马鞍山信息港链接工作,及时在网上预告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信息;配合做好政风行风热线的网上宣传工作。
三、上线单位的确定
6.上线对象。凡与党委、政府施政有关的,与经济社会管理、群众生产生活及发展环境密切相关的各级党政机关、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行业、群团组织等,均可作为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的上线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安排市领导上线。
7.上线建议。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组、市信息产业办、有关投诉受理部门要广泛听取民声,定期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市政府纠风办或市广电局提出上线单位和交流主题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