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规则的通知
(马政办〔2008〕85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马鞍山市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规则
为规范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宗旨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促进各单位廉政、勤政、优政和依法行政,为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2.工作宗旨。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以“听市民心声、解百姓忧愁、正行业风气、建和谐社会”为宗旨,组织有关单位及市领导走进市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解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就相关公共政策与群众交流互动,听取群众批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3.组织机构。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市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协调小组,市政府分管行政监察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任第一副组长,市政府纠风办主任、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市广电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广电局、市政务督查和目标办、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马鞍山日报社、市信息产业办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政风行风热线的具体工作由市政府纠风办主任负责组织。
4.主办单位。市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由市政府纠风办和市广电局联合主办,市广播电台承办。
5.职责分工。
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做好政风行风热线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具体包括安排上线计划,对上线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协调上线单位与热线栏目组的工作衔接,对上线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在相关媒体上预告上线信息、公布办理结果,每季度通报一次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网上集中在线交流,组织协调相关新闻部门对政风行风热线受理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追踪报道,协调开展政风行风热线相关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