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六安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印发领导小组规则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六政办〔2008〕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对领导小组规则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重新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张祥安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姚 辉 市政府副市长
刘连生 市政府秘书长
钱 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中心管委办主任
李建中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息化办公室主任
王方铸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
王庆和 市政府副秘书长、发改委主任
周家洋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
黄朝香 市总工会主席
李建民 市经委主任
魏力生 市建委主任
李 琴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黄胜林 市水利局局长
丁胜奇 市教育局局长
许 刚 市公安局局长
姜长恩 市民政局局长
潘 健 市卫生局局长
黄文应 市审计局局长
胡守炳 市环保局局长
从维德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吴福姐 市地税局局长
王启鹏 市工商局局长
方厚奇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褚正稳 市招投标管理局局长
王 琢 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邓延庚 市交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育新 市政务中心管委办副主任
顾 纺 市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钱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六安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第一条 六安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务公开以及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统称“政务公开”)工作。
第二条 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受委托的副组长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