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抓紧建设市人力资源市场和市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全面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充分运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加强对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农民工尤其是返乡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需要延长培训期限,提高培训补贴标准,缓解就业压力,提高技能水平。组织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研,整合培训资源,增加定点培训机构,扩大培训规模,组织各级技工院校和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定向、定单式培训,为企业提供实用人才。帮助企业开展岗位培训,培养、储备、引进企业急需的各类技能人才。结合农民工转移就业服务行动,把技能培训信息送到农民工手中,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免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要结合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承担各类建设任务的企业提供高素质的技术工人。
七、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对带头承担社会责任,尽量减少裁员的企业,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帮助企业组织开展对富余人员转岗培训。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作为生产启动或流动资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要准确掌握企业失业人员情况,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要一个不漏地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落实医疗补助金等待遇;对符合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条件的农民工,要实行“受理、审批、发放”一条龙服务,将一次性生活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八、稳定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全市当期发放不发生新的拖欠。认真做好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制定调整方案,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明年春节前足额发放到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切实做好失业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在2009年内,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减轻困难企业缴费负担和参保人员费用负担。适当降低医疗保险金起付标准或提高封顶线,提高参保人员保障水平。
九、妥善处理企业工资和工时问题。加强对企业内部工资分配政策指导,指导和帮助企业依法建立和完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规范工资分配秩序。推动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增长情况,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城镇职工特别是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要把解决拖欠工资作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抓好落实,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