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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认真做好劳动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小额贴息担保贷款,大力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更多地吸纳、安置劳动者就业。全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规定,制定出台我市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建立我市促进创业的政策体系,优化创业环境。加强创业培训,加快成立市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提供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站式”、“一条龙”创业服务。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纳入登记范围,享受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

  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加大积极就业政策的落实力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完善操作办法,及时为下岗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提供技能培训、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组织开展以“创岗位、稳就业”为主题的城乡“就业百日帮扶”、“就业新起点”等就业专项援助行动,把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众作为帮扶重点,提供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就业扶持服务。对登记失业人员,在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同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为“零就业家庭”、“零转移农户”提供再就业、再转移服务,确保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同时,不断加强和改进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特别是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帮助其尽快就业。

  五、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农民工返乡情况调查摸底,建立农民工返乡情况统计日报、周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返乡动态和今后就业意向打算,有针对性地提供技能培训、就近就业、转移就业、创业等服务。大力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援助行动,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举办专场招聘会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帮助实现转移就业。结合全市新开工和招商引资项目,积极摸清企业用工需求,扎实开展岗位对接活动。广泛收集用工信息,推进省内跨地区劳务协作和劳务对接活动。继续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加强与泛长三角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劳务派遣单位的联系和合作,及时收集、发布省外就业信息,为农民工有序流动就业提供就业服务。加快铜陵市失地农民创业园、铜陵县“凤还巢”创业园等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对有创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提供培训、政策、资金和场地支持,努力使更多的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成功创业。加快促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工作制度和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着力推进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平台的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维权保障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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