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业合作联社关于进一步推进所属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08〕19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工业合作联社关于进一步推进所属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十二月八日
市工业合作联社关于进一步推进所属
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市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集体企业)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大部分市属集体工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晰企业产权,转换经营机制,转变原有集体职工身份,成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型集体企业,增强了发展活力。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仍有部分企业深层次的矛盾比较突出,处境十分艰难,至今难以启动改制。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部署,努力开创我市集体、合作经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局面,现就进一步推进我社所属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重要精神,进一步深化集体企业改革,着力优化企业产权结构,发展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
(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与创新发展并举原则,通过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坚持民主决策和自主自愿原则,由企业和职工自愿选择改制方式和途径;坚持以人为本和关注民生的原则,完善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实现和谐发展;坚持政府指导和监督原则,依法依规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
(三)总体目标
--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在2-3年内,基本完成我社所属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以明晰企业产权为核心,转换企业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清理和化解原集体企业历史债务,减轻债务负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多方筹集改制成本,妥善安置职工。
--广泛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推进全民创业工程,组织发动劳动者按照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合作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