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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名单的通知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名单的通知
(鲁经贸产字[2008]460号)


各市经贸委(经委):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8〕7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7〕75号)精神,大力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工艺美术产业发展,根据《山东省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认定办法》(鲁经贸产字〔2008〕377号)要求,省经贸委确定在全省开展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认定工作。经各市经贸委组织申报和专家评审,省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评审委员会审核,省经贸委确认,认定济南市章丘市等10个县(市、区)或镇为山东省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名单附后)。

  希望各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特色产业基地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指导,充分发挥产业集群在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上的重要作用。按照规划科学、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要求,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产业集群做强做大,为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山东省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名单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山东省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名单

特色产业基地名称

所在县(市、区)或镇

山东省龙山黑陶产业基地

济南市章丘市

山东省风筝产业基地

潍坊市

山东省年画产业基地

潍坊市杨家埠

山东省石雕工艺产业基地

济宁市嘉祥县

山东省陶瓷工艺产业基地

淄川区昆仑镇

山东省陶瓷琉璃工艺产业基地

博山区山头镇

山东省工艺家纺生产基地

威海市文登市

山东省桐、柳制品产业基地

菏泽市曹县

山东省蒲草编织工艺产业基地

滨州市博兴县

山东省工艺雕塑产业基地

潍坊市临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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