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发〔2008〕67号)
各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各管理部:
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的通知》(银发〔2008〕372号)的规定,自2008年12月23日起,调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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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缴存
| 0.36
| 0.36
|
上年结转
| 1.98
| 1.71
|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调整前
| 调整后
|
委托贷款期限
| 利率(%)
| 委托贷款期限
| 利率(%)
|
1-5年(含5年)
5-30年(含30年)
| 3.51
4.05
| 1-5年(含5年)
5-30年(含30年)
| 3.33
3.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