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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林厅关于加快推进太湖流域乡村生活污水生态净化处理意见的通知

  --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按照国家和省太湖水环境治理方案要求,综合考虑流域内经济发展、人口分布和乡村生活污水排放特点等因素,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创新治理思路,明确治理办法,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科学治理,确保建设一处、治理一片、造福一方。
  --依靠科技,创新模式。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着力开发推广乡村生活污水处理实用技术模式,努力提高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
  --政府扶持,公众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治理,倡导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文明生活方式。
  (三)目标任务。具备污水处理接管条件的规划保留村统一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厂处理。对不具备接管条件的乡村采用生态处理模式,实现就地处理和达标排放。到2010年,太湖一级保护区(沿湖5公里和入湖河口上溯10公里两侧各1公里范围)乡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其他地区乡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到2012年,太湖流域乡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统筹规划。各地要按照《太湖流域乡村生活污水生态净化处理专项规划暨实施方案》(2008-2020年)要求,以县(市)为单位,尽快编制本地乡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并与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衔接。规划要重点突出太湖一级保护区和主要入湖河流两侧、新建村庄和规划保留村庄、重要水功能保护区周边及经济实力较强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根据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污水处理模式、收集管道建设、处理达标效果、尾水排放及资源化利用等作出统筹安排。各地乡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方案报省农林厅备案,作为项目实施和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技术创新。加强生活污水处理技术与设备研发,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重点在除磷脱氮、COD降解等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综合考虑污染物资源再生利用、农村生态环境修复及发展农业生产的需要,大力发展成熟可靠、经济适用的污水处理技术。按照生态学原理,充分运用农业生产体系的生态结构和农村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结合农村具体自然条件,采用人工湿地结合小型化生物工艺等,对生活污水从源头、过程、终端进行循环利用。有条件的地区,要鼓励和支持农民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浇灌园地农田或水产养殖,实现污染物零排放。优先选择一批乡村生活污水处理效果稳定的主推技术模式。
  (三)加快示范推广。支持和鼓励技术支撑单位运用市场机制提供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等全方位服务,克服新技术推广障碍。目前,太湖流域部分地区示范推广的植物土壤组合湿地、塔式蚯蚓生态滤池和人工湿地生态床等处理模式均能达到一级B标准以上,具有基建投资少、运行费用低和管理维护简便等优点,各地应进一步加快示范推广力度。通过抓示范、树典型,建设一批优质示范工程,促进点面结合,为乡村生活污水处理向面上推广提供成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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