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江苏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的通知
(苏政发〔2008〕10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加快全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增加有效信贷投放,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省政府决定成立江苏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再担保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再担保公司是省政府出资设立的省属大型企业。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初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省财政出资6亿元,由省国资委承担省政府出资人代表职责;省国信集团出资4亿元。
二、省再担保公司参照地方金融机构管理,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省经贸委(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省金融办按照有关规定负责业务指导、考核和监管。
三、省再担保公司按照“政策性导向、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的原则,面向全省担保机构开展再担保业务。主要采取为市、县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或与市、县担保机构分保、联保等方式,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
四、省再担保公司要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和有效运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并坚持以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为导向,努力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