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业厅关于2008-2010年全区秋冬种开发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16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农业厅《关于2008-2010年全区秋冬种开发工作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关于2008-2010年全区秋冬种开发工作指导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秋冬种是我区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对我区农业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区具有发展秋冬种得天独厚的气候优势,适种面积大,可栽作物多,开发潜力大,抓好秋冬种有利于提高我区的复种指数,稳定增加粮食总量;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一直以来,我区非常重视农作物秋冬种开发工作,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措施促进秋冬种发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全国秋冬种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了促进我区农业经济增长,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确保农民持续增收,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加大力度搞好秋冬季农业生产工作。根据“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和当前生产实际,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秋冬种工作的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一个理念”,推进“三个进程”,实现“五项突破”。
坚持“一个理念”,就是坚持优势产业理念,把秋冬种作为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抓紧抓实抓好,列入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全局通盘考虑,真正作为一季农业来抓。
推进“三个进程”,就是以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发展优质、特色、生态为突破口,集中力量抓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努力推进全区秋冬种的区域化、品牌化和产业化进程。
实现“五项突破”,一是通过调整优化品种结构,实现优势、特色新品种推广新突破;二是通过普及“三免”、“三避”、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生产等先进技术,实现科技应用上的新突破;三是通过强化产品采后处理及包装、贮运,实现加工增值增效新突破;四是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扩大订单规模,实现产业化经营新突破;五是因势利导,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强化与港澳、东盟等国的互补性开发,实现外向型秋冬季农业发展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