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云南省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云政发[2008]205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
2007年,各地、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以及环境经济政策等措施的落实,努力完成了我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扭转了我省2006年和2007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约束性指标不降反升的局面,推动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为激励各地、各部门更加奋发进取,推动我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深入开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进我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2008年是完成我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奖励单位和个人的先进经验和工作作风,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推进我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为圆满完成我省“十-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目标任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云南省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2.云南省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云南省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
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突出贡献奖(4个)
1.省政府办公厅
2.昆明市人民政府
3.临沧永德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减排工作办公室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优秀奖(36个)
1.省发展改革委
2.省财政厅
3.省统计局
4.省环保局
5.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6.省环境监察总队
7.保山市人民政府
8.红河州人民政府
9.楚雄州人民政府
10.文山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