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系统协调原则。从区域环境和区域生态系统的角度制定完整的城市生态发展战略、措施和实施计划。在构建完善的城市绿地系统基础上,坚持城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市容卫生、污染控制等与城市开发建设、城市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
4.工程带动原则。在城市道路、市政设施、重点项目、房地产开发等工程建设中,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配套绿化建设法定指标及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总体目标
2008年底,新增绿地面积585.84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 249.52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3%,绿地率达28%,人均公共绿地达7平方米,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到2010年,新增绿地1079.48公顷,其中公共绿地 311.4公顷,道路绿地率25%以上,全市“园林式小区”占60%以上,全市“园林式单位”占60%以上,有一定数量的省级“园林式小区”和“园林式单位”,使我市的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6%,绿地率达到31%,人均公共绿地达7.5平方米,环保及城市基础指标力争达到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
三、落实省级园林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
(一)加快城市绿地建设
1.公共绿地建设。按照合理的服务半径,建设三角洲公园、济河公园、刘锜公园、七渔河公园、古泉公园等一批城市公园;在颍河、泉河、七渔河两岸进行绿化景观建设,建成景观林带,优化绿地空间结构,打造城市绿色骨架,形成较完整的城市公园体系。
2.沟河塘景观带的建设和保护。实施西城河、七渔河、东清河、中清河、西清河、一道河、二道河、老泉河、济河、老西清河、总干渠等城市内河治理和绿化美化工程,打通沿河道路,保护水体生态,对沿河两岸建筑、景观的建设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注重提升文化品位,营造我市独特的城市滨河景观。
3.实施城市干道绿化建设和改造工程。创造条件建设一批园林式道路,形成以老城河为依托的环城公园及由淮河路、南京路、河滨路、沙河路相围合景观环线。建设阜颍公路入口、阜南路入口、阜太路入口、阜临路入口及阜蚌路至立交桥的五个景观视廊。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城市道路绿地率不低于30%,到2010年,实现城市道路绿地率25%以上,绿化普及率达95%,达标率达80%以上。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7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工程。
4.居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绿化。城市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0%,旧居住区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居住区和新建机关、厂矿、学校及开发项目,绿地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增加老居民区绿量。
5.实施城市节点、街头绿地建设工程。充分利用自身特色,精心设计,重点加强城市出入口、城市节点、广场和道路两侧小游园、小绿地的绿化、亮化与美化,创造丰富多彩、独具风格的城市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