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工作责任心强,比较勤奋,精通业务,工作有创新,在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工作负责,业务熟练,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思想政治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思想政治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
三、单位总结考核内容
厅机关行政处室、事业单位总结考核内容,主要是按照《山东省农业厅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试行)》(鲁农人字〔2007〕1号)、《山东省农业厅2008年度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鲁农人字〔2008〕10号)和厅党组全年工作部署,对本单位2008年度各方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附件2:
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
处室(单位)
| 名额
| 单 位
| 名额
|
办公室
| 2
| 省棉花技术指导站
| 2
|
人事处
| 1
| 省果茶技术指导站
| 2
|
政策法规处
| 2
| 省土壤肥料总站
| 4
|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
| 2
| 省植物保护总站
| 7
|
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 1
| 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
| 4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 1
| 省农业引用外资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 1
|
发展计划处
| 1
| 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 4
|
财务处
| 1
| 省农业展览馆
| 5
|
对外合作处
| 2
| 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 2
|
科技教育处
| 2
| 省农业信息中心
| 2
|
生产指导处
| 1
| 省种子管理总站
| 7
|
产业化经营办公室
| 1
| 厅机关服务中心
| 9
|
生态农业处
| 2
| 省农药检定所
| 3
|
扶贫办
| 1
| 山东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 2
|
离退休干部处
| 1
| 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1
|
机关党委
| 1
| 省农业会计函授学校
| 1
|
开发办综合财务处
| 1
| 山东农业知识杂志社
| 3
|
开发办土地治理处
| 1
| 厅招待所
| 2
|
开发办多种经营处
| 1
| 省农垦科技发展中心
| 1
|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 45
| 省食用菌工作站
| 3
|
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 3
| 省农业规划设计院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