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完善培训专业设置评估认定制度。市劳动保障局根据市内四区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研究制定培训专业评估认定细则,将培训质量和培训后就业率作为考核评估指标,定期对各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培训专业进行复核和认定。鼓励开设技术含量高、市场就业前景好的专业,不断优化培训专业结构。
㈢调整优化培训组织方式。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组织优势,开展培训的生源组织和政策宣传,结合职业指导做好培训报名组织工作。在培训生源共同组织的基础上,由培训人员自主选择培训专业和培训基地,市、区两级训练中心签订培训协议,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根据培训对象的培训愿望,做好人员的分类培训。对本培训机构没有的专业或培训不了的层次,要及时将培训生源推荐到其他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调整年度培训指标考核方法,按培训生源组织单位确定培训任务完成量。
㈣合理调整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导向作用,鼓励培训机构培育市场紧缺、就业效果好的培训专业。每年从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职业培训机构中,选择培训规模大、培训效果好的培训机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开设的骨干优势专业或市场紧缺专业给予一次性的资金扶持,用于更新或增加设施设备,鼓励培训机构做大做强。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财政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合理调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对因培训时间长、实际操作耗材成本较高的培训专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急需的专业,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㈤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统一管理。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管理和备案管理,完善业务衔接流转机制。加强技能鉴定与培训专业认定工作的相互衔接,按照认定的专业和层次实施鉴定,对市内四区通用工种的理论考试通过考务平台实施。完善培训补贴与鉴定结果挂钩机制,将培训鉴定就业信息纳入人力资源网统一管理,形成培训、鉴定、就业的一体化管理。
㈥加强培训的基础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师资资源共享,继续实施教师培训项目。鼓励优秀师资在培训联合体内兼职,鼓励高职院校教师到培训机构承担理论教学任务,鼓励省市首席技师和高技能人才到培训机构担任实习指导老师。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的统一开发管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统一确定培训教材,并由市职研室实行统一配置。对开展新职业培训的,由市职研室组织有关专家按国家职业标准开发培训教材。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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