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提高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认识。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制定本地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有计划、分阶段地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确保安全社区建设有序开展。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安全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街道办事处(乡镇)和部门应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完善社区安全基础设施,改造社区环境和公共设施,开展好安全社区创建宣传培训。对于通过创建活动,取得“市级安全社区”或“省级安全社区”称号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市安委会将给予奖励。
(三)加强考核,落实责任
市政府已将安全社区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重要指标,纳入考核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健全机制,强化责任,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年底,市安委会还将专门对平安社区创建工作进行考评,对于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
(四)加强宣传,全员参与
各地各部门要运用多种宣传手段,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家喻户晓,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和单位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将相关部门开展的创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交通安全社区”、“消防安全社区”、“平安和谐校园”等活动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全市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联系人:赵国强 联系电话(传真):2172722
附:市政府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市政府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刘 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岳华刚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柳廷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程曙光 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跃进 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
李文志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黎光 市广电局副局长
李 贺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马 爱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如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严 伟 市卫生局副局长
胡 治 市环保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