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动员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通过电视、广播、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时间安排,提高群众的认识水平和自觉参与意识。特别要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外出生人口、边远贫困地区、山区和常规免疫薄弱地区等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确保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达到较高的接种率。
三、技术措施
(一)人员培训
在实施强化免疫前,要逐级进行培训,市上负责县区级师资的培训,县区负责乡、村级防保专干的培训,培训工作必须在预防接种实施前完成。要针对方案内容对所有参加接种的技术人员,就应种儿童摸底登记、接种准备、接种技术和异常反应处理、安全注射、疫苗及注射器的管理、相关表格的填写、汇总等内容进行具体、详细的讲解,以确保接种工作顺利进行。
(二)应种、实种儿童的登记
为做好本次接种工作,要求对所有应种对象提前进行摸底登记。乡、村级应组织社区、村委会、学校等有关单位,做好应种对象的摸底、登记工作,农村和社区应由摸底登记人员采用挨家逐户方式摸底调查,在校学生由学校提供名单交所属的接种单位。
摸底登记应在开始接种前1周内完成,市、县区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要求的地方进行补漏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根据摸底登记的儿童数,计算疫苗用量,合理安排接种时间。
在摸底登记的同时进行宣传动员,发放“接种通知单”,告知接种时间和地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地区儿童的登记,对发现的未建卡7岁以下儿童和常规免疫脱漏儿童,应对其补卡并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种。
(三)接种前的准备工作
1.做好麻疹疫苗和注射器供应管理工作。各级疾控中心要在摸清应种儿童数量之后,确定疫苗和注射器需要量,并按冷链要求逐级做好疫苗和注射器的储存、运输、分发工作,保证疫苗和注射器的供应。疫苗储存和冷链运送过程应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疫苗应保持在2-8℃的环境中,注射器应保持在相对干燥的环境下,避免接触消毒物品。
2.做好接种时间安排,不要与其他疫苗接种发生冲突。按照两种不同注射用减毒活疫苗如未同时接种,则应间隔4周以上的原则,强化免疫接种期间暂时停止注射用减毒活疫苗(包括第1类和第2类疫苗)的接种工作,待强化免疫接种完成1个月后再按要求进行相关疫苗的常规免疫接种。即第1类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和灭活疫苗照常接种外,其他种类的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均停止接种。若目标儿童已接种了注射用减毒活疫苗,此次强化免疫接种时间必须顺延至28天以后再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