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08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8】2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麻疹是威胁儿童健康的主要传染病之一,也是计划免疫重点控制的疾病。近年来,我市部分县区麻疹暴发时有发生,并呈现明显的季节高峰趋势,尤其是2008年麻疹发病较往年有较大增加。为做好麻疹预防控制工作,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为确保我市强化免疫活动顺利实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兰州市2008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兰州市2008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极强,易引起暴发流行。为保护儿童健康,2005年我国所在的世界卫生组织(who)西太平洋区所有国家承诺将于2012年消除麻疹。为此,
卫生部制定了《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用于指导我国麻疹消除工作的开展。
2008年,我市麻疹发病较往年有较大增幅,上半年发病率高达17.71/10万,距消除麻疹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为有效控制我市麻疹发病,降低发病率,减少暴发,根据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甘卫函发〔2008〕342号)精神,我市决定于2008年10月20-25日在全市范围内对8月龄-14岁儿童开展一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为保障本次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接种对象及时间
(一)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县区。
(二)接种对象
8月龄-14岁儿童(即阳历1993年10月1日至2008年2月20日期间出生的所有儿童),无论免疫史如何,无论户口为本地还是外地,临时居住还是长期居住,均免费接种1剂(0.5ml)麻疹疫苗。
(三)接种时间
2008年10月20日-10月25日。
二、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市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诊断小组(名单附后),以进一步加强对这次活动的统一领导、业务培训、督导检查和广泛宣传。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