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盈江和楚雄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方案的通知
(云政发〔2008〕220号)
昆明市、保山市、楚雄州、德宏州、丽江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盈江和楚雄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关系灾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灾区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有关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严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恢复重建各项任务。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盈江和楚雄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方案
(二○○八年十一月)
目 录
一、地震损失及灾区概况
(一)盈江地震灾区
(二)楚雄地震灾区
(三)灾区概况及困难
二、恢复重建规划
(一)指导思想、方针和工作原则
(二)民房恢复重建
(三)教育系统恢复重建
(四)卫生系统恢复重建
(五)水利设施及其他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六)其他系统恢复重建
(七)工程质量管理及抗震设防措施
(八)资金筹集及安排
三、实施步骤及措施
(一)实施步骤
(二)实施措施
一、地震损失及灾区概况
(一)盈江地震灾区
1.震情。2008年8月20日和8月21日,我省德宏州盈江县发生5.0、4.9、5.9级地震,地震宏观震中位于盈江县勐弄乡一带,5.0级地震震源深度为10公里,5.9和4.9级地震震源深度为7公里。地震波及我省德宏州盈江县、潞西市、梁河县、陇川县、瑞丽市和保山市隆阳区、腾冲县、龙陵县等2个州(市)8个县(市、区)。根据省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委员会的灾害评估报告,按各受灾县(市、区)直接经济损失大小依次排列为:盈江县、陇川县、梁河县、腾冲县、潞西市、瑞丽市、龙陵县、隆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