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慈利县三官寺土家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张政函〔2008〕283号)
慈利县人民政府:
你县报来的《关于批准慈利县三官寺土家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慈政字〔2008〕7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全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同意《慈利县三官寺土家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因《规划》为提前审批的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确保规划修编的工作质量,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搞好与上级规划的衔接,《规划》的规划目标和主要内容必须符合上级规划确定的原则和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