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天津市政府网站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8〕17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要求和发展形势的需要,我市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网上在线办事、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日常生活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在促进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及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职能、服务公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对和平区人民政府等16个政府网站建设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健全和完善运行管理机制,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把政府网站真正办成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重要平台。
附件:天津市政府网站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