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和群众监督作用。加强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建立和完善督导评估制度,增强督导评估工作的透明度。扩大民主监督渠道,通过设立局长信箱、电子邮箱、投诉电话等形式,畅通群众和师生诉求渠道。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及时解答反馈“12345”市长公开电话、“96666”党政机关服务态度和效能投诉电话、“行风热线”以及其它途径的投诉和监督。认真贯彻局《关于加强信访和“12345”工作的意见》,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追究制。健全投诉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毛汉钰、肖锋、张志飞,责任部门:督导处、办公室、监察室)。
依法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有关专家学者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断改进教育行政工作(责任领导:徐一超、应建华,职能部门:办公室、宣传处)。
五、深化作风建设,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一)改进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
改进领导干部作风。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蹲点调研、扶贫帮困、联系服务、公开承诺、全程代理、作风评议、作风建设报告等八项制度。尤其是针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蹲点调研、专题调研等形式,深入群众,走进基层,察民情、听心声,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基层群众和师生解难题、办实事。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行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责任领导:徐一超、应建华,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处、机关党委)。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行为不廉洁、作风不检点”问题。建立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行政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和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责任领导:应建华、张志飞,责任部门:组织处、机关党委、纪工委)。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服务措施,落实办事公开制度,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采取措施确保制度运行和执行。改进服务质量,简化会议文件,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认真执行办公用品、设备配备标准,严防攀比之风。完善公务接待办法,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责任领导:应建华,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组织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