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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教育局委员会、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强化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扎实开展“打造廉洁教育,共建共享品质教育”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全市教育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教学内容。实行教育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与局新任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制度,对当年局任命的处级领导干部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及时发现和树立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进行示范教育,通过剖析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音像资料等,深化警示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三)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局党委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作出具体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宣传合力。进一步完善局党委、直属学校(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机关理论学习制度,把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和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反腐倡廉文件、会议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参加反腐倡廉教育登记、党政主要领导定期讲党课、领导干部任前谈话等制度。
  (四)深入推进校园、机关廉政文化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青少年学生中开展廉洁教育的实施意见》(杭教〔2005〕2号),把廉洁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和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校报校刊等载体,加大廉洁教育宣传力度,增强青少年学生廉洁意识。把廉洁从教纳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机关党建工作中,融入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创“满意单位”等经常性工作中。努力形成青少年学生崇尚廉洁、教师廉洁从教、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文化氛围。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一)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局班子每年不少于两次对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形势作专题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对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领导班子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班子和成员要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年度述职述廉进行对照检查,查找不足,落实整改。继续实行对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的督查制度,局党委每两年对校级领导干部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将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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