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制订党建工作规划。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全面把握本单位党建工作的整体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党建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章学习,增强党员意识。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3.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全面加强本单位党建工作,不断优化党的组织设置,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党员关爱工程,关心和爱护各类困难学生。
4.积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组织党员广泛参与党内事务。改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
四、工作措施
1.落实领导责任制。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是全党的共同任务,更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定期讨论研究本单位党建工作。
2.建立领导联系点。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和已经落实的联系结对情况,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对党组织基础比较好的先进单位,帮助他们总结新经验,以点带面,指导推动面上的工作;对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的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每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两次,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局党委每年进行先进评选表彰。
4.建立工作报告和述职制度。局党委每年通报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各单位每年要向局党委书面报告本单位党建工作情况。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5.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党组织领导班子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