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发交易市场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操作规范。
1.蔬菜批发交易市场的索证索票及出具票据。蔬菜客菜经营者凭营业执照或有效身份证件进场交易。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应索取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明等能够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还应同时索取农产品收购或产地证明,或农产品基地出具的证明;进货发票或有供货方签名的有效销售凭证原件。经销基地蔬菜的菜农凭产地标识卡进场交易。
批发市场蔬菜交易必须出具规范的交易票据。蔬菜客菜由批发市场开具电脑票据,交易票据至少应包括品名、数量、交易日期、供应者登记号等信息。基地蔬菜成交使用格式化的印刷单据,货单同行,印刷单据由批发市场凭菜农标志卡登记发放。
批发市场对进场交易的蔬菜客菜经营者应审核资质并建立经营者档案;对蔬菜交易要有可供追溯源头的交易信息记载和台帐记录。
2.实行质量安全承诺。蔬菜批发交易市场与客菜经营者(供应者)签订进场交易质量安全承诺协议,明确质量安全责任。
3.加强批发市场自检制度。蔬菜客菜实行先检测后交易制度,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对客菜进场交易实行检测覆盖,经快速检测合格后凭检测结果通知单交易;基地蔬菜实行抽检制度,要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检测批次,扩大检测覆盖面。批发市场要完善蔬菜农残检测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做好台帐登记,检测结果及时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农药残留超标蔬菜按规定处理和销毁。经定性检测农残超标的蔬菜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自行清退。对小批量的由市场动员经营者当场销毁;对大批量或对市场动员销毁有异议的蔬菜,由批发市场交由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进行定量检测。定量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经营者承担,由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会同批发市场进行销毁。批发市场要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记录销毁过程,并做好销毁台帐记录,以备有关部门检查。同时,由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移交工商部门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定量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
5.蔬菜检测销毁补贴和检测风险补偿。考虑到目前蔬菜检测技术设备、经营者承受能力以及批发市场工作开展等客观因素,为保证蔬菜农残检测和农残超标蔬菜销毁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稳步推进,政府建立蔬菜检测风险资金。蔬菜检测风险资金在下列两种情况下使用:一是在一定的时段内,对第一、第二两次蔬菜定量检测不合格须大批量销毁的蔬菜经营者给予适度递减补助;二是对蔬菜定性检测不合格,定量检测合格,因定量检测延搁蔬菜正常交易而造成的损失,给予经营者适当补偿。蔬菜检测风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6.批发市场对零售环节进货农残超标蔬菜的处理。批发市场对零售环节农残超标蔬菜的退货要制订处理规定。对零售环节检测不合格的蔬菜,且有一定数量的,由检测单位出具检测结果通知单(一式两联,其中一联为回单),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对零售留样蔬菜检测认定不合格的,责令经营者退货并销毁;对留样检测合格的,交由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协调处理。
为保证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及其操作规程的及时有效实施,批发市场要采用多种形式对蔬菜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增强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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