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
(宜政办发[2008]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皖政办〔2007〕48号)的精神,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坚持办事公开,有利于提高公共企事业单位决策和管理水平,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有利于改进部门和行业工作作风,树立为民服务新形象。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重要性,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办事行为,加强对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管,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公共企事业单位,要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为民服务为切入点,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不断增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推动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以人民群众放心满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丰富办事公开的形式,使办事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突出办事公开重点内容。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根据各部门的业务特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突出办事公开的重点内容,做到公开的内容具体、细化,让群众看得明白,满足群众的实际需要。要着重从七个方面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