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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监察厅关于2009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通知

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西藏自治区监察厅关于2009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通知


各地(市)委、行署(政府),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2009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即将来临。为维护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区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结合贯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走访慰问活动和统筹安排好干部职工节日期间轮流休整的通知》,现就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当前我区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特别是确保三大节日期间不出任何问题,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当前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是摆在各级党政组织面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区各级党政组织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做好三大节日期间维护社会局势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管理党员干部、教育群众的责任,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爱国意识、爱党意识、拥军意识,进一步增强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党员干部在反对分裂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摇摆,始终做到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态度十分坚决。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查处。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各级党政组织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在年底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借节日之机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发放福利;不准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不得以互相走访、拜年等名义用公款互送礼品礼金、相互宴请;严格控制年终、年初各种会议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和联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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