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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2008-2012年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承接沿海发达省市和国际生产性服务业的转移,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增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市场竞争力。抓住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机遇,加快与东西部省份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一体化步伐,支持一批跨省生产性服务业大型企业发展。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扩大服务出口,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创业,通过在国外设立物流、金融、商务等服务机构,为国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支撑。继续发挥行业协会在扩大服务贸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九)促进结构优化,提升产业素质。
  大力加强信息技术和科学管理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普及和应用,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实现生产性服务业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的变革。加快物流、金融、商务服务业资源的整合与企业间重组,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专业化、集团化、网络化和规模化发展。继续发挥行业协会对服务产品和服务标准的研究、交流、推广作用。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高新技术设备,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二十)规范市场秩序,改善发展环境。
  放宽生产性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清理、废止与市场经济体制和世界贸易规则不相符的各项规定,积极营造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生产性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努力消除生产性服务行业中的虚假广告、欺行霸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强化行业自律。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改革,积极为民营投资者提供政策、技术、信息、法律服务和资金贷款等方面的支持。
  (二十一)加强政府引导,增加资金投入。
  设立省级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吸引银行信贷和民间资金投入,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项目,促进银企合作。积极引导和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发行债券、招商引资、上市融资、股份制改造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有实力的工业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投资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投资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二十二)加快人才培养,提高人员素质。
  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的信息咨询、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人才。灵活采取期权、股权、成果有偿转让等激励方式,支持引进金融、物流、法律、贸易、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并从完善制度、提高待遇、健全社会保障等方面为其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等方式,推进服务业职业教育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专业化的就业创业培训实体。
  (二十三)做好统计分析,加强运行监测。
  加大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工作投入,改进生产性服务业统计方法和指标体系,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适用性和全面性。统计部门要加强研究,按照国际惯例和通行法则,结合安徽实际创新生产性服务业的统计调查方法,完善统计项目和内容;相关省级部门要加强行业统计;积极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调查。逐步建立政府、部门和行业统计互为补充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动态,健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信息发布制度和科学有效的评估指标体系,为引导市场和政府决策、制订规划、建立考核体系等提供依据。省统计部门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强生产性服务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建立运行监测机制和通畅的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形势分析,搞好服务业发展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生产服务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二十四)加强政府领导,增强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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